为了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活动,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信部1月6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39号令,颁布了最新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新颁布的《管理规定》从三个方面,强化了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安全要求。
一、 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所必需的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
二、 要求生产企业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运行安全状态监测平台,按照与新能源汽车产品用户的协议,对已销售产品的运行安全状态进行监测,并妥善保管运行安全状态信息。
三、 明确了生产企业发现新能源汽车产品存在安全等严重问题的,应当立即停止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生产企业不能保持《准入审查要求》,存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隐患的,工信部应当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活动,并责令立即改正。
新颁布的《管理规定》,将对于推动产业安全可控、健康有序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